发布人:樊涛 时间:2011/12/05 周一 08:55 把说理的地方建在消费者家门口,把消费者的意见当成监督、督促工作的“镜子”和“鞭子”,把调解纠纷的苦差事当成为消费者谋利益的大事。这就是咸安区工商局消协专干樊忠斌的工作态度。他是消费者的忠诚卫士。
今年8月,家在永安的杜某在咸安某汽车销售公司购买了一辆农用车,因无法上牌照而诉诸消协。樊忠斌了解情况后得知,按国家标准这样的农用车是不能上牌照的,但公司为了促销,承诺可以上。
现场交涉时,公司负责人一再坚持不予退车,并允诺只要网开一面,就给好处费1万元。樊忠斌毫不犹豫地拒绝,并指出该公司不履行合同约定应承担的法律责任。最终该公司认识到错误,向杜某赔礼道歉,收回车辆,一次性退还杜某7.3万元。感激不已的杜某向樊忠斌赠送了一面“依法维权、公正为民”的锦旗。
“接待投诉不推,调解投诉不拖,解决投诉不留(尾巴)。”消费者投诉解决得如何,不仅关乎消费者权益,更直接影响到政府和消协的形象,多年的工作经验,樊忠斌探索出一套独到的调解纠纷方法。
一次,两名女学生入住旅馆时遭窃,两部手机、身份证、现金600元被盗。女学生认为旅馆安全措施不到位,损失应由旅馆经营者负责;而旅馆经营者则认为是她们自己没有保管好财物。
得知此事后,樊忠斌赶到现场调查,并到公安部门查询报案记录。根据有效购物发票及报案记录,女学生所述情况基本属实。樊忠斌与经营者协商,最终女学生获赔2000多元。
去年9月上旬,农民刘某来消协投诉,他在永安某农机经营站购买了一台半喂入式联合收割机。然而用了不久,刘某就发现这台收割机收稻子时,散落的稻谷超过了说明书上标明的比例,浪费极大。此外,还经常出现稻草堵塞稻谷输出口的现象。
正是稻子收割季节,为了不误农时,樊忠斌多次顶着烈日往返协调,最终促成双方达成协议:农机经营站收回该机,退回刘某购机款4万元,同时赔偿其经济损失4000元。刘某感动地说:“我只是抱着试试看的态度,没有想到你这么用心,真的谢谢你!”
樊忠斌还在消协引入新的维权模式,即消委、工商所、重点企业三级维权网络体系,实现维权工作远程、实时、互动;对重点商场搭建“消费者权益保护联络点平台”,增强经营者、企业主的守法意识,逐步形成“善意提醒在先”的原则,着力将事后处理变为事先预防。
一次,消费者彭先生在某商场购买了一瓶进口红酒,发现瓶身没有QS质量标志,怀疑是假酒。他通过视频连线反映情况,樊忠斌告诉他,该酒如果获得了入境检验合格证书,则证明质量合格,可以不贴QS质量标志。这时,商场经营者意识到工作失误,立即拿出入境检验合格证书。一场纠纷不到10分钟就得到平息。
这两年来,樊忠斌受理各类消费投诉473起,为消费者挽回损失37万多元,在全市工商系统年度考核中名列第一,去年被评为“全省消费维权先进工作者”。人们赞扬他是咸安区工商局认真负责的好干部、消委会执著维权的好专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