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国的民间家谱编修工作经过复苏和逐渐升温,正朝着复兴、繁荣的轨道向前发展,出现了建国以来的最好局面。但由于受各种因素的制约和影响,还存在着领导机关指导不力、各姓氏之间发展不平衡、谱牒质量不高等突出问题。作者通过参加编史修志和对中华樊氏及其他姓氏修谱状况的调查,结合对谱牒文化的学习研究,现就如何克服存在的突出问题,搞好当代家谱编修进行初步探讨。
一、充分认识当前修谱的重要性,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
谱牒文化是中华民族优秀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家谱与国史、域志共同构成中华民族历史的三大支柱,无论过去、当代和今后,都在中华民族优秀文化的传承等逐方面发挥不可替代的作用。1984年国家文化部、教育部、档案局联合发文指出:“家谱是我国宝贵遗产中极待发掘的一部分,蕴藏着大量人口学、社会学、民族学、经济学、人物传记、宗族制度及地方史资料,它不仅对开展学术研究有重要价值,而且对当前某些工作也起很大作用。”1997年,国家文化部、教育部、档案局再次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加强对家谱的研究和开发利用,编好《中国家谱综合目录》。因此,当前续修的家谱,是中华历史文化的延续,将会成为留给子孙后代的一份宝贵文化遗产,为后辈开展学术研究和其它工作发挥作用。我们对当前修谱的重要性必须有一个清醒的认识。
首先,家谱能够更好地增强中华民族的凝聚力。家谱的中心内容是人口的世系传承。在家谱的序跋、世系图、先世考、房谱图、支派分布图、迁徙图等内容中,记录了家族人口的数量、迁徙、分布、婚姻、生育等状况,是一部人类的生命繁衍史。通过查阅家谱,能够使人们更好地了解不同家族在不同时期、不同地域、不同环境下的繁衍生存情况,不仅为人口学研究提供了具体详实资料,而且能够把整个家族紧密地联系在一起,成为促进家庭和睦、村族和谐的载体和维护家族凝聚力的一种途径。推而广之,各家族的凝聚力增强了,中华民族的凝聚力则强。因此说,家谱维系的不仅是一个家族,更是一个民族。
其次,家谱能够更好地满足人们寻根问祖的需要。当前,人们的寻根意识不断增强,但“曾祖以上不知为谁”的状况十分突出,而最好的解决办法便是查阅家谱中的世系记录来解决。特别是侨居海外的华人,近年来纷纷来内地查询家谱,进行寻根谒祖活动。不仅依此把海外华人同祖国紧密地联系在一起,进一步增强了他们的爱国意识,而且通过寻根谒祖活动,为其积极捐资支持家乡建设创造了条件。正如河南省社科院党委书记、河南省姓氏文化研究会会长林宪斋在2012年3月3日“姓氏寻根与中原经济区建设高层论坛”的发言中所云,姓氏寻根就是人们以姓氏为纽带所进行的文化寻源活动,其意义在于华夏民族的认同、团结、凝聚、合作。姓氏文化资源是我省独特的文化资源优势之一,利用好开发好这一文化资源,对中原经济区建设和构建全球华人根亲文化圣地具有重要意义。(河南日报2012年3月6日第九版《根亲文化催开经济之花》)
其三,家谱“以补正史之不足”的功能日益凸显。正史的记录范围大而广,其具体情况记录有限,而一部家谱基本能够比较真实地记录一个家族一个时代的历史面貌、时代精神、社会风尚及政治、经济等方面的情况,可以作为历史研究之补充,为后人提供较为详实的资料。吾族民国十一年(1922)石印的《樊氏家谱》中所载讳建旐公所著《赠六合寨诸练长书》为《扶沟县志》、《扶沟县军事志》提供详实资料即是最好的佐证。我们各个家族当今在改革开放伟大事业及和谐社会建设中的重要举措和可歌可颂的光辉业绩、社会变迁等,必定载入谱牒中,亦将为后人提供比正史更为详细的重要资料。
其四,家谱将会在推动社会和谐进步中发挥重要作用。家谱中所载的家规家训、治家格言、文明公约、道德规范等,必将以积极进取的人生价值和社会价值促进家族建设,教化家族“本分做人,团结谦让”、“奉公廉洁,乐施好善,尊老敬贤”,其作为一种家族制度规范,能够起到规范人伦的作用,是对社会法律和制度的一种重要补充。另外,其在社会管理中的作用也将越来越明显。特别是其部分社会管理功能更具有一定的现实意义。2011年以来,中央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委员会多次召开会议,研究和创新社会管理问题,要求各地探索和创新社会管理体制,全面提高社会管理科学水平。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社会综合治理委员会主任周永康,在2012年2月7日全国社会管理综合试点工作座谈会上要求:“坚持基层在先,统筹整合各类服务管理资源,全面推广扁平化、网络化服务管理,把各项服务管理措施落实到城乡社区、基层单位和每家每户。”“把建设社会主义先进文化、提高群众思想道德素质作为基础性工作来抓,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引导人们依法行使权利、自觉履行义务、积极承担社会责任和家庭责任。”(人民法院报2012年2月8日头版头题)而通过家谱这一载体,发挥其道德教化和群众自治功能,使家族成员协助综合管理部门化解社会矛盾,承担社会责任和家庭责任,促进家庭、家族和社会的和谐稳定,不仅继承了传统社会管理的文明成果,也对创新社会管理体制作出有益探索,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
综上所述,编修家谱是一件利国利民、于己于人、子孙后代十分有意义的事情,随着改革开放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深入发展,家谱的作用将会越来越明显。但是,根据目前作者掌握的情况看,领导机关重视不够、指导不力,以及各姓氏之间发展不平衡的问题比较突出。如某县的400多个姓氏中,续修家谱的姓氏(支派)只有几十个。少数姓氏(支派)历史上从无创修过家谱。有的家族在创(续)修家谱时苦于资料散失难觅而束手无策,又因无人指导而无法启动,许多历史正随着知情人和古迹的消失而永远无法知晓,我们已面临抢救家族历史资料的严重任务。如果看不到这一重要性和紧迫性,随着时间的推移,宝贵的历史资料丧失会越来越多,并再也不可复得,一些时段将会成为历史的空白。
当前,适逢盛世,国泰民安,人民生活小康,广大群众多有修谱的文化需求,我们必须把修谱工作提到议事日程,抓紧有利时机,加快编修步伐,为本家族和中华文化作出历史的贡献。一是要引起有关领导机关的重视,把修谱工作放在中华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洪流和环境中去谋划。各地应由主管文化、统战、史志、档案的领导牵头,成立修谱工作领导小组和谱牒文化研究会,并充分发挥已退职国家公务人员热爱此项工作、对谱牒学有一定研究人士的作用,推动修谱工作开展。二是对改革开放以来的谱牒进行评比交流和表彰,对好的予以通报,树立范本,并奖励修谱有功人员,从资金上给予支持和倾斜。支持和鼓励将好的谱牒申报优秀社会科学成果奖。三是加强对谱牒文化的宣传力度。在报刊、电台、电视台、网络设立“家谱研究”专栏,宣传谱牒文化,并在河南省《历史文化研究》、《周口姓氏》、《周口人文》和各级政协主编的《文史资料》及文化、统战、档案、史志等部门的简报多发专稿,动员更多的人积极关注和自觉参与修谱工作。四是从宏观上对修谱相关事宜作出原则规定。如提出未创修和需要续修的家族(支派),在有条件的情况下,2—3年内普遍修谱一次。同时,将历史上苏老泉(苏洵1009—1066,北宋文学家,苏式家谱创立者)立下的三十年修谱之训改为二十年,同国家关于域志二十年修一次的规定相一致,以更有利于保存资料和编史修志工作。
二、编修人员要树立正确的史德观,做到不攀附不循私
家谱是一个家族的发展历史,编修中自始至终贯彻实事求是的原则,是同创作文学作品及其它体裁作品的根本区别。因此,编修人员应当树立正确的史德观,做到公平公正,不徇私情,尊重历史,不攀龙附凤;分清良莠,唯德贤入传。
首先,对世系和姓氏源流考证要求真务实,不能凭想当然或造成不必要的纷争。一个家族的世系和源流要向上追溯几百年甚至几千年,而年代久远之旧谱保留至今者几无可能。我们今天修谱时则应当利用当代社会的有利条件,以对历史和对本家族负责的态度,认真加以考证。先祖无论何种出身,或官宦富贵,或平民贫寒,或商业巨贾,或农桑小贩,均应实事求是记载。不能毫无根据地借鉴,随意嫁接,防止出现不加考证、不问分支、不顾年代的“同姓即为一个祖先”,甚至将帝王将相和名流大儒移攀为本氏族始祖。在创修家谱时,对暂时找不到先祖源头的,应从可知时段开始记述,对有可能考证清楚的应尽最大努力进行考证。考证时要采取不仅听取口头传说,还要查对同宗分支的异地谱牒,并尽可能查阅正史,即国家有关史志和档案资料或有关图书馆中收藏的相关资料。作者对本家族明初由山西省洪洞县迁出及其以后迁徙的具体时间、地点,即为查阅或委托远宗族人查阅了《明太祖实录》等数十种书籍和谱牒,无数次浏览查询网络,经过综合鉴别后得出的结论。对暂时难以考证或难以决定的问题,可将其考证过程和观点附于谱后,供后人作进一步探讨,不可轻易下结论,更不可在家族内引发纠纷。河南省《公民与法》2012年第四期载有《修谱续宗起纷争,花甲老翁对簿公堂》一文,记述刘海三兄弟与刘亮同为刘氏普明后裔,因修谱时发现刘大军旧谱与坡刘村祖碑内容不一致,后刘亮又成立修谱组织,编修了《普明家族志》,称刘大军旧谱造成普明后裔混乱等,引发了名誉侵权纠纷案,违背了修谱本意。因此,应特别提出,修谱时无论遇到何种情况,都应避免类似问题发生。
其次,家谱编修中要贯彻唯德贤入传的原则,做到公开公平公正。为此,修谱之初即要制定出入传人员的明确标准,并向族人公示。从政者达到那一级别、经商办企业者产值税收多少、专业职务职称高低等都要明确,还要同其一贯德行和在本族家门中的口碑结合起来综合考虑。就某个人条件而言,应是有德有为、言行可彰、为人楷模者,对那些不务正业,严重违反社会公德,有骗、盗、抢、欺、霸、吸、嫖、赌行为者,即使修谱时捐款数目较大,也只能在捐资表中显示,决不能为其单独立传。反之,不但坏了家族名声,也使主要修谱人员的德行和谱牒的可信度大打折扣,即有愧于祖宗,也给世人留下笑柄。笔者曾了解到某家谱中将不守本分、坑蒙拐骗、口碑极差的“混混”塞入谱牒立了小传,因无懿德可载,竟把“学业荒废、为人侠义”之类的贬义词语记入其中,遭到多数族人质疑,此应为其他修谱家族之大忌。对于修谱人员及其直系亲属,同样应当一视同仁,唯贤德入传。无论是传记或序言中,都不能过多地突出某个人的作用,防止亲疏有别、远近不同和利益至上,从而引起族人的不理解甚至反对。如果只有修谱一项较为突出,而其它方面平平者,则应在世系中简述记载,不易专此立传。
三、继承传统和创新相结合,使新谱具有鲜明的时代性
根据历史文献和本世纪殷墟出土的甲骨文考证,我国在商周时期即出现了最早的家谱。数千年来,历经不断积淀升华,逐渐形成了自身的优良传统和方法,对于当代家谱编修仍有重要指导作用。但由于其在形成过程中受历代统治者和民间族权宗法思想影响,难免鱼目混珠、良莠不齐。我们今天修谱时应当吸其精华,弃其糟粕。既要学习借鉴这些优良传统和方法,又必须与时俱进,按照新时代要求,敢于和善于创新,使新修的家谱能够更好的发挥其在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的存史、资政、育人作用。
1.编修体例要吸取旧谱精华。现存家谱主要是沿袭宋代以后至明清时期形成的编修体例,其内容大致可分为四大部分。一是谱头。包括序言、凡例、氏族源流、世系分布、家规家训、字辈排行、祠堂古迹、诗词歌赋等。二是世系图表。主要是依据家族男性血缘纽带所绘制的世代延续的成员名字、图表。三是族人简介。即根据世系图表所列成员,逐一介绍个人基本情况,如姓名字号、行次、性别、民族、婚配、子女、生卒年月、居住地、品行、职官、成就、谥号等。有些家谱中则对族人成就特别突出者另立小传介绍。四是附录。记述其它相关内容。如果细分,大致内容可分为二十种之多。如谱名、谱序、凡例、字辈排行、图录、碑匾、恩荣录、姓氏源流、族规家训,祖居、祠堂、书画、世系(世传)、传记、族产、契约、坟墓、艺文、领谱字号等。世系记述格式常见的又可分为四种。即欧式:又称横行体,由北宋文学家欧阳修所创;苏式:又称垂珠体,由北宋文学家苏洵所创;宝塔式:将世代族人象宝塔一样由上向下排列;牒记式:纯用文字表述世代人名。以上四种形式各具特色,我们对这些优良传统应有选择地予以继承。具体使用时应由修谱人员根据材料多少灵活掌握。但总的要求是内容真实,层次分明,易看易懂。
2.贯彻以人为本的编撰理念。新的家谱不仅要将本族历史名人列载其中,更应该将建国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在三大文明建设中不同岗位、不同行业中涌现出的佼佼者作重点介绍。介绍中不仅记其职衔荣誉,更要记其成功“秘诀”,即不仅要记述他们的功绩,更要总结他们的发展路径和成功经验,使家族成员能够找到他们的前进轨迹,以学有抓手,后来居上。这样既彰显了个人功绩,又体现出家谱作为家族史籍和昭示引导后人的特性及作用。另外,家谱还要贯彻男女平等的原则,将女孩列入世系图表。已婚女孩要在世系简介中注明所适具体地域(如城市街道或村庄)及夫婿姓名,赘女户所生子女,使用母性及婿嗣、领养者,亦应记入谱中。
3.以弘扬社会主义先进文化为基本原则。新家谱不仅要编修成一部家族繁衍史,还要编修成一部弘扬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教科书。胡锦涛总书记提出的以八荣八耻为内容的社会主义荣辱观,是对中华民族传统荣辱观的高度概括和升华,对于不符合八荣八耻的旧的荣誉观,如贞妇烈女、宿命论等封建糟粕必须坚决删除。对已经逐渐淡化的祭祀礼仪、“五服”、“九族”观念,应当淡写。还要删除家规家训中与国家法律法规和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理念相悖的内容,对于崇尚贤德、尊老爱幼、互相帮助、共同致富的事迹和做法要予以总结升华,形成条文入谱。总之,要使新的家谱成为一个促进家族和睦、社会和谐发展的载体。
4.编撰印刷要采用当代方法。一部家谱最基本的功能首先是给人看的。因此,编修中要克服编排设计“越古老深奥越显示编者学问大”的错误思想,编写出一部简洁明白、使用方便的家谱。材料详略要恰当。语言文字一律使用白话文,并采用横排方法。行政区划和地名以民政(地名办)部门公布的为准。记述时间运用公元纪年。印刷运用当代技术,尺寸一般以通行的A四纸为宜。确需沿袭传统编印方法的,应尽量融进现代元素。
四、严把质量关口,提高编修水平
一部家谱的编修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受多种因素的影响和制约,非几个人头脑一热即可办好。如果违背了谱牒学的基本要求,将会好心办坏事,贻误子孙后代。因此,从一开始就应高度重视谱牒质量问题。
一是组织工作要科学。修谱人员组成犹如一个单位或一个报刊集团公司,人员配置必须科学合理,使其能够各显其长,优势互补。其整体要求是热爱修谱工作,有较强的责任心和广泛的社会影响力,还要有较高的文化素养。一般应有2—3名在本家族中德高望重、精力充沛、对谱牒学有一定研究或善于钻研且已经离岗的国家公职人员及本族耆老和村干部牵头,成立一个理事会和编撰组,吸收各分支有影响、有较强办事能力和文字功底的人员参与。编撰、外联、筹资、校对等各方面人员要根据特长合理分工,明确责任。
二是思想认识要统一。编撰人员首先必须明确修谱的目的意义是存史、育人,促进家族和睦、振兴,服务当代,服务社会,而不能把其作为抬高自己、宣传自己或为本支派“长脸”的手段和载体。坚决防止因思想不端正而居高临下、唯我独能,而对族人好的建议不屑一顾,刚愎自用。此问题如果解决不好,修谱工作就会偏离方向,在材料取舍等方面将会失去重心,是一个看似简单而又必须切实高度重视和首先解决好的问题。
三是词语称谓要准确。对党政军等各行业不同人员的职衔要分清正副。局长、处长、科长、教授、经理、主任等,应以组织人事和其他权威部门发文为准。一些词语虽有相同之处,但其用法却大相径庭,不可张冠李戴。如为国为民战死者称牺牲,为正义献身者称就义,为国家生存和民族危亡而献身者称殉国,一般人亡故俱称卒。也可根据其年龄、身份、业绩不同,分为夭、殇、殁、薨、卒等。爱子、继子、养子、祧子、赘子的称谓也有较大区别,不可混淆。单位名称应写全称,不可使用简称和习惯称谓。
四是校对标准要严格。筹备之初即把消灭错别字当做修谱的重要工作之一,引起高度重视。并明确要求错误比率标准控制在万分之一以内,人名、地名、时间等重要文字的错误比率为零。对一些容易写错用错的字,如“雲”与“云”,“日”与“曰”,“发”与“髪”,“徙”与“徒”,“察”与“查”,“乾”与“干”,“戊、戎、戍”和“己、巳、已”,均有较大区别,一定要细心校对。对旧谱中的通假字,应查阅《说文解字》、《康熙字典》、《辞海》等权威工具书予以订正。初稿印出后,要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反复校对。谱牒正式出版后,必须再进行一次细致校勘,确保无误后再进行发放。
(2012年5月)